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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社厅发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水电等8个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稿的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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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发布日期:2025-04-08 15:55:00【

广东人社厅发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水电等8个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稿的解读材料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水电等8个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稿的解读材料

为进一步健全我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水电等专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促进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我厅会同相关省直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水电等8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在线提出意见。提出意见时,请标注对XX标准条件的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水电等8个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稿的解读材料

1.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稿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国家部署,2019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2号),实施有效期5年。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根据新时代人才评价改革有关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修订《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按照我省职称评价标准规范,《标准条件》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一是适用范围。明确评价标准条件的适用范围。二是基本条件。明确参加各职称等级评价的人员需具备的基本要求。三是评价条件。明确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申报相应层级职称所需达到的学历资历条件、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和代表性成果条件。四是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包括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和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等方面。五是附则。补充说明相关事项。六是附录。主要说明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以及相关问题说明。

调整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标准条件》在原3个专业类别(测绘、国土、海洋)基础上,新增国土空间规划专业。调整完善“国土”“测绘”专业名称为“土地”“测绘地理信息”。对部分技术岗位表述进行了调整。二是调整资历条件。按照新时代人才评价改革有关要求,以及新技术、新业态职称评价标准规范,融合了技工学校学历条件的相关内容。三是优化整合工作能力(经历)条件和业绩成果条件。合并学术成果条件,对各专业的评审条件进行整合规范,调整部分实操中难以清晰界定的业绩成果条件。四是增加代表性成果清单。新增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代表性成果,与已提交的相关经历业绩成果可从中选取,突出代表性成果在职称评审中的重要地位。五是将《标准条件》破格条件相关内容合并单独成章。建立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单位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六是在附则中新增《标准条件》的实施及监督管理要求。七是附录相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中作了个别调整和规范。


2.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稿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国家部署,2020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3号),实施有效期5年。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根据新时代人才评价改革有关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修订出台《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按照我省职称评价标准规范,《标准条件》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一是适用范围。明确评价标准条件的适用范围。二是基本条件。明确参加各职称等级评价的人员须具备的基本要求。三是评价条件。明确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申报相应层级职称所需达到的学历资历条件、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和代表性成果条件。四是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包括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和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等方面。五是附则。补充说明相关事项。六是附录。主要说明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以及相关问题说明。

调整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拓宽专业领域。在适用范围方面,展现出紧跟时代发展的特点,不再局限于传统生态环境工程领域,而是积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增加了生态环境信息及智能化、碳管理与碳核查(碳盘查),以及环境教育方向,为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的多元化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二是淡化学术成果条件。打破“唯论文”。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规定,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强化“不把论文数量、影响因子作为硬性的量化考核评价指标”的要求,将技术研究报告等能反映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材料纳入评审条件。三是有机整合与适度区分相结合。高级工程师业绩成果条件对标《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文件精神,前9条为通用条款,确保整体评价的统一性和导向性,又将旧标准中按生态环境工程、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生态环境监测三个专业分述的方式进行优化,后7条中分别适用于不同专业,在整合的基础上兼顾了各专业的特性,力求科学精准评价各类人才。四是增加代表性成果清单。新增代表性成果,将技术突破、奖项、标准、技术规范、专利、技术研究报告,产业报告、技术解决方案、科普成果等业绩成果列入清单,与已提交的相关经历业绩成果可重叠选取,突出代表性成果在职称评审中的重要地位,鼓励人才在生态环境领域取得突破性、标志性成果。五是优化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将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单列,对于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研究成果或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可打破资历和年限的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开辟绿色通道。


3.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稿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国家、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2019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水利厅出台《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实施有效期5年。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根据新时代人才评价改革有关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文件精神,修订《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按照我省职称评价标准规范,《标准条件》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一是适用范围。明确评价标准条件的适用范围。二是基本条件。明确参加各职称等级评价的人员需具备的基本要求。三是评价条件。明确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申报相应层级职称所需达到的学历资历条件、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和代表性成果条件。四是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包括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人员破格申报条件等。五是附则。补充说明相关事项。六是附录。主要说明相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修订的内容主要有:一是《标准条件》对原20个专业进行分类调整。删除水工建筑物观测、水利水电工程爆破和水利水电遥测通讯三个专业;把水工结构专业修改为金属结构专业、水利机电技术专业修改为水利水电机电技术专业、水利电气技术专业修改为水利水电电气技术专业;把水利技术管理专业和水电技术管理专业合并成水利水电技术管理专业;增设水利水电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检测和水利水电工程监测四个专业。二是根据近几年中央关于人才分类评价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基本规范,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将原标准条件的学术成果条件融入业绩条件中,为高级和正高级建立代表性成果;修改了部分难以清晰界定的业绩成果条件,强化参与重大项目和关键项目的要求,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应用转化能力要求,对部分表述予以规范;优化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将破格申报条件相关内容单独成章。三是在附则中新增标准条件的实施及监督管理要求。从实施层面明确了适用范围、操作流程及各参与主体的职责分工;在监督管理方面,构建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制定了具体的违规惩处措施,以此保障《标准条件》能够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顺利施行。


4.广东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稿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工作部署,2019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广播电视局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6号),实施有效期5年。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根据新时代人才评价改革有关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广播电视局修订《广东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按照我省职称评价标准规范,《标准条件》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一是适用范围。明确评价标准条件的适用范围。二是基本条件。明确参加各职称等级评价的人员需具备的基本要求。三是评价条件。明确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申报相应层级职称所需达到的学历资历条件、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和代表性成果条件。四是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包括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和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等方面。五是附则。补充说明相关事项。六是附录。主要说明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以及相关问题说明。

调整的内容主要有:一是完善学历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增加技工院校预备技师、高级工班毕业的学历条件。二是打破“唯论文”。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规定,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强化“不把论文数量、影响因子作为硬性的量化考核评价指标”的要求,将行业技术研究报告、产业报告、解决方案、技术工作总结、科普作品等能反映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材料纳入评审条件,淡化论文要求。三是增加代表性成果清单。新增代表性成果,将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等业绩成果列入清单,与已提交的相关经历业绩成果可重叠选取,突出代表性成果在职称评审中的重要地位。四是根据近几年中央关于人才分类评价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基本规范,将《标准条件》破格条件相关内容合并单独成章,调整部分实操中难以清晰界定的业绩成果条件,对部分表述予以规范。五是在附则中新增《标准条件》的实施及监督管理要求。


5.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稿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国家部署,2019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林业局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7号,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实施有效期5年。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根据新时代人才评价改革有关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等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林业局修订《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按照我省职称评价标准规范,《评价标准》分为5个章程:一是适用范围,明确评价标准条件的适用范围及介绍专业。二是基本条件,明确参与各职称等级评价的人员所需具备的基本要求。三是评价条件,明确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所需达到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以及需提供的代表性成果。四是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包括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五是附则,补充说明相关事项。最后是附录,主要说明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与原文件相比较,调整的内容主要有:一是调整资历条件。按照新时代人才评价改革有关要求,以及新技术、新业态职称评价标准规范,增设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人员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的条件,解决人才积压问题。指标设置上,与我省工程系列其他专业标准条件保持大体平衡。二是破除“唯论文”倾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规定,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强化“不把论文数量、影响因子作为硬性的量化考核评价指标”的要求,将行业技术研究成果、行业研究报告、工作技术报告、学术交流报告、专利优秀奖成果、产业报告等能反映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材料纳入评审条件,淡化论文要求。三是增加代表性成果清单。新增代表性成果,将科学技术奖励、科研项目、工程项目、标准规程、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技术解决方案、软件系统、科普作品、林草资源开发利用新产品等业绩成果列入清单,与已提交的相关经历业绩成果可重叠选取,突出代表性成果在职称评审中的重要地位。四是优化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将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单列,提高职称破格条件,对于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研究成果或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林业工程技术人才,可放宽学历资历条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建立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从学历资历条件上予以适当倾斜。五是科技赋能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林草资源开发新产品开发利用,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将原破格条件之一的“科技成果转化创利税条款”列入业绩成果条件,重新调整了利税的数量要求。


6.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稿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国家部署,2019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地质局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8号),实施有效期5年。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地质勘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根据新时代人才评价改革有关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地质局修订出台《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按照我省职称评价标准规范,《标准条件》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一是适用范围。明确评价标准条件的适用范围。二是基本条件。明确参加各职称等级评价的人员需具备的基本要求。三是评价条件。明确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申报相应层级职称所需达到的学历资历条件、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和代表性成果条件。四是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包括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和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等方面。五是附则。补充说明相关事项。六是附录。主要说明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以及相关问题说明。

调整的内容主要有:一是调整学历资历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增加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与中级工班学历条件。二是调整工作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对部分表述予以规范,调整部分实操中难以清晰界定的条件,突出地质勘查行业特点,强化参与重大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等要求,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三是新增代表性成果。增加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代表性成果相关内容,将完成项目情况、获奖情况、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等业绩成果列成清单,与已提交的业绩成果可重叠选取,突出代表性成果在职称评审中的重要地位。四是优化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将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单列成章,对于取得重大技术成果或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条件申报高级职称。五是在附则中新增《标准条件》的实施及监督管理要求。


7.广东省冶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稿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国家部署,2019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冶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9号),实施有效期5年。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冶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根据新时代人才评价改革有关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修订出台《广东省冶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按照我省职称评价标准规范,《标准条件》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一是适用范围。明确评价标准条件的适用范围。二是基本条件。明确参加各职称等级评价的人员需具备的基本要求。三是评价条件。明确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申报相应层级职称所需达到的学历资历条件、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和代表性成果条件。四是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包括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和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等方面。五是附则。补充说明相关事项。六是附录。主要说明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以及相关问题说明。

调整的内容主要有:一是调整《标准条件》使用范围的标注。将“冶金工程领域”调整为“冶金化工、材料工程、矿业工程、冶金机电等领域”。同时调整了各细分专业,删除原“地质”、“矿山机械”、“冶金建筑”专业;将原“矿产地质勘察”、“材料”、“焊接技术”、“表面材料”专业分别调整为“矿产勘察”、“材料(包含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等)”、“焊接工程”、“材料表面工程”专业。二是根据近几年中央关于人才分类评价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基本规范,将《标准条件》破格条件相关内容合并单独成章,调整部分实操中难以清晰界定的业绩成果条件,对部分表述予以规范。三是在附则中新增《标准条件》的实施及监督管理要求。

 

8.广东省电力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稿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国家部署,2019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力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0号),实施有效期5年。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根据新时代人才评价改革有关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修订《广东省电力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按照我省职称评价标准规范,《标准条件》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一是适用范围。明确评价标准条件的适用范围。二是基本条件。明确参加各职称等级评价的人员需具备的基本要求。三是评价条件。明确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申报相应层级职称所需达到的学历资历条件、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和代表性成果条件。四是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包括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和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等方面。五是附则。补充说明相关事项。六是附录。主要说明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以及相关问题说明。

调整的内容主要有:一是《标准条件》对专业设置进行完善,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增加电力燃气储运,清洁能源动力工程专业增加储能、综合能源利用,电力管理专业增加电力碳管理等技术岗位。二是坚持“破四唯”“立新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对相应层级的学历资历条件进一步完善,突出实践导向,进一步丰富业绩成果形式,淡化论文要求。三是根据近几年中央关于人才分类评价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基本规范,将《标准条件》破格条件相关内容合并单独成章,调整部分实操中难以清晰界定的业绩成果条件,对部分表述予以规范。四是在附则中新增《标准条件》的实施及监督管理要求。


特别注意:

1、职称评审入口:https://sl.pidiqi.com/eYRRfq(认准官方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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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Nrmm6n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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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Nvium  (广州人社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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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eaI36v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入口

5、除广州、深圳或是东莞外的,广东省其他地方的职称申报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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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四川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YvIJ3 (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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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入口:https://sl.pidiqi.com/e6jeyi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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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浙江省职称申报系统入口:https://sl.pidiqi.com/JniIFj(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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