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力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适用范围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从事电力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电力工程领域设置热能动力工程、清洁能源动力工程、电力工程电气、电力运行、电力管理等五个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
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金属与焊接、电力化学、电力环保、电力机械制造与设备、电力燃气储运、输煤除灰、燃料机械、暖通空调、起重与运输等技术岗位。
清洁能源动力工程专业包括水电机械制造与设备、水能利用(水库)、水能动力、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库调度、水文气象、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太阳能发电、储能、综合能源利用等技术岗位。
电力工程电气专业包括机电设计与制造、电力设备管理、电力电缆、电力自动化、水电厂自动化、继电保护、高电压技术、电力系统、电力调度、送电、变电、配电、电力测量、电能质量管理等技术岗位。
电力运行专业包括汽机运行、锅炉运行、电气运行、集控运行、电厂运行、燃料运行、环化运行、光伏运行、风电运行等技术岗位。
电力管理专业包括电力技术经济、电力科技信息、电力技术培训、电力规划、电力安全监察、电力科技管理、电力工程管理、电力工程咨询、电力设备管理、电力碳管理、节能、电力市场、电力土建、工程测量、电力建筑、水工建筑、电力系统通信、电力系统信息、调度自动化等技术岗位。
各专业设置可根据行业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章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
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七、近三年参与或完成的工程项目、技术攻关及改造项目或研究项目无因其本人技术、管理等原因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第三章 评价条件
本专业职称分为三个层次五个等级,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电力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各等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术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助理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的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1项以上本专业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制造、监理、施工与调试、测试等工作。
(2)参与完成1项以上本专业相关项目的标准化、可靠性、产业化推广。
(3)参与完成1项以上本专业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的编写工作。
(4)参与撰写1篇以上本专业相关技术研究报告、技术工作总结、解决方案等。
三、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以及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工程项目、技术攻关及改造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以上,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
2.参与完成本专业重点技改项目1项以上。
3.参与完成勘测、设计、建筑、安装、调试、监理、工程咨询、安全监察、审查各类发供电工程2项以上,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编写技术报告,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进度符合要求。
4.参与完成水、火电厂的机、炉、电、水工、热工、化学、燃料、金属监督等设备,或电力燃气储运、接收等设备,或风能发电、太阳能发电、储能、综合能源利用等设备,或110千伏以上供电部门的输、变电一、二次等设备运行、检修4年以上,解决本专业运行、检修、试验中的较复杂技术问题,编写技术报告。运行管理做到安全经济运行,检修管理做到检修质量良好,进度符合要求。
5.参与完成电网(包括配电网)发展、改造规划、工程设计或技术方案制订1项以上,在提高电网(包括配电网)安全可靠性和自动化水平方面取得良好的成绩;或参与完成10千伏配电装置(包括用户供电系统)的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调试2项以上,解决工程中的较复杂技术问题;或参与完成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降低线损等技术工作1项以上,解决较复杂本专业技术问题,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6.从事电网调度岗位工作4年以上,正确处理过电网事故,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参与完成电网运行方式、调度规程编制1项以上;或参与完成安装调试、维护电力通信设施3项以上,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或参与完成电厂或变电站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调度自动化装置的安装、调试2项以上;或参与完成保护整定计算、保护方案审查1项以上。
7.参与完成发供电企业环境保护初设、评估或审核2项以上;或参与完成火电机组的环保装置安装、调试1项以上;或参与完成发供电企业脱硫、消烟除尘、噪音、废水、废油处理或“三废”开发利用、环保监测分析、节能降碳改造等1项以上,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8.参与完成设计、建设、调试、研制电力计算机应用工程1项以上,并且该项目通过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验收或鉴定。
9.参与完成电力行业安全监察、技术培训、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电力碳管理、电力市场等方面的技术管理办法、技术管理制度制(修)订2项以上,实施后对推动企业现代化管理、技术进步、安全生产取得较显著效果。
(三)业绩成果条件
1.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以上工程项目奖项获奖项目完成人,或市级以上行业学(协)会工程项目奖项获奖项目的完成人。
(2)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市(厅)级以上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相关课题,并完成结题报告。
(3)参与生产运行管理达到上级要求的安全运行及经济指标,或参与设备大修或改进工程取得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缩短工期及延长检修周期的效果。
(4)参与完成较复杂工程项目中做出较大技术贡献或解决较大技术问题,产生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获主管部门或同行专家认可。
2.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还应取得与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高度相关并能反映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编制本专业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或企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指引、工法、导则、教材、技术手册等公开发布执行文件。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重要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并产生效益;或取得科技研究成果,且获得登记。
(3)参与撰写解决复杂工程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程技术报告、专项方案,由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并得到实施。
(4)参与出版专著(著作、译著等),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市(厅)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并上台公开做学术交流报告1次以上。
四、高级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主要参加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的本专业技术工作,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技术报告。
2.主持或主要参加省(部)级或市(厅)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的本专业技术工作,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技术报告。
3.主持或主要参加勘测、设计、建筑、安装、调试、监理、工程咨询、安全监察、审查各类大型发供电工程项目2项以上,解决本专业复杂技术问题,独立编写技术文件、技术报告、咨询报告,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进度符合要求。
4.主持或主要参加勘测、设计、建筑、安装、调试、监理、工程咨询、安全监察、审查500千伏交(直)流输变电工程1项以上,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项以上,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3项以上,解决本专业复杂技术问题,独立编写技术文件、技术报告、咨询报告,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进度符合要求。
5.主持或主要参加水、火电厂的机、炉、电、水工、热工、化学、燃料、金属监督等设备,或电力燃气储运、接收等设备,或风能发电、太阳能发电、储能、综合能源利用等设备的运行、检修5年以上,或负责全厂生产设备运行、检修综合技术管理5年以上,解决本专业复杂技术问题,独立编写技术文件、技术报告。运行管理做到安全经济运行,检修管理做到检修质量良好,进度符合要求。
6.主持或主要参加110千伏以上供电部门的输、变电一、二次等设备运行、检修工作,或高压电气、化学试验工作,或综合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解决本专业复杂技术问题,独立编写技术文件、技术报告、咨询报告。运行管理做到安全经济运行,检修管理做到检修质量良好,检修进度符合要求。
7.从事电网建设和用电管理工作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主要参加制订电网(包括配电网)发展规划、改造规划、工程设计、技术方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编写技术报告3项以上,在提高电网(包括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和自动化水平方面成绩显著。
(2)主持或主要参加10千伏配电装置(或用户供电系统)的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调试,解决工程中出现的复杂的技术问题8项以上。
(3)主持或主要参加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降低线损等技术工作3项以上,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
8.从事电网调度技术工作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电网调度主要岗位5年以上,正确处理过电网事故1次以上,无发生重大调度责任事故;或主持或主要参加编制、审查电网运行方式、调度规程1项以上,进行电网分析研究,并使电网达到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2)主持或主要参加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厂或变电站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5项以上,解决过复杂技术问题,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或主持整定计算、审查保护方案1项以上,无发生由于整定错误造成电网事故或扩大事故;或组织分析和正确处理过重大继电保护事故1项以上,并提出有效的反事故措施。
(3)主持或主要参加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调度端或厂站端的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安装、调试5项以上,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或主持过上述调度自动化方案的审查。在上述安装、调试、审查调度自动化工程中,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
(4)主持或主要参加安装、调试、维护载波、微波、光纤通信设施5项以上,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无因工作过失,造成通信中断影响电网调度。
9.从事电力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主要参加大中型发电厂环境保护工程初步设计、评估或审核3项以上,独立编写本专业技术报告。
(2)主持或主要参加火电机组的环保装置安装、调试4项以上,工程质量良好,进度达到要求,无重大责任事故。
(3)主持或主要参加治理发供电企业的脱硫、消烟除尘、噪音、废水、废油处理或“三废”开发利用、环保监测分析、节能降碳改造等2项以上,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并得到主管部门或同行专家认可。
10.主持或主要参加本单位重点科技、技改、扩建项目上报立项及其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鉴定、投产、效益评估等)2项以上。
11.主持或主要参加设计、建设、调试、研制较大型的电力计算机应用工程项目(指较为完整的电网监控系统、仿真系统、电厂及变电站监控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负荷控制系统等)1项以上,该项目通过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或鉴定。
12.主持或主要参加制定电力行业安全监察、技术培训、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电力碳管理、电力市场等方面具有指导作用的技术管理办法、技术管理制度2项以上,付诸实施后,对推动企业现代化管理、科技进步和安全生产作用较大,促进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效果显著,并获得主管部门或同行专家认可。
(三)业绩成果条件
1.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省(部)级工程项目奖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工程项目奖项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七名)、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名);或国家级行业学(协)会工程项目奖项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七名),或省级行业学(协)会工程项目奖项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七名)、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名),或市级行业学(协)会工程项目奖项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名)、二等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排名前三名)、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第一名)。
(2)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市(厅)级以上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相关课题,并完成结题报告。
(3)参与生产运行管理达到上级要求的安全运行及经济指标优秀等级,或参与设备大修或改进工程取得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缩短工期、延长检修周期及节能降碳的显著效果,获主管部门或同行专家认可。
(4)参与完成复杂工程项目中做出突出技术贡献或解决难点技术问题,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或鉴定。
2.任现职期间,还应取得与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高度相关并能反映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编制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指引、工法、导则、教材、技术手册等1项以上,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执行;或参与编制(排名前十名)本专业的团体或企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指引、工法、导则、教材、技术手册等1项以上,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执行。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排名前五名),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等重要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并产生效益;或取得较大科技研究成果,且获得登记。
(3)撰写解决重大、复杂工程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程技术报告1篇以上,由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并得到实施。
(4)参与撰写高质量的本专业相关行业调研报告1篇以上,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在国际国内知名的行业大会进行宣读。
(5)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1部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相关专著(著作、译著等)、教材或工具书籍等;或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相关的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参加市(厅)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并上台公开做学术交流报告2篇以上。
(四)代表性成果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时,申报人应选取1至3项标志性工作业绩,作为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提交评审(可从已提交的业绩成果中选取,无需重复提交资料):
1.完成的电力行业相关大型项目,具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完成的电力行业相关项目,获得行业工程项目奖项,或者获得有关单位的认可或肯定。
3.参与完成的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的市(厅)级以上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相关课题。
4.参与编制的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指引、工法、导则、教材、技术手册。
5.取得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6.撰写的工程技术报告、行业调研报告等。
7.作为主要作者出版的专著(著作、译著等)、教材或工具书籍等,或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并上台公开做的学术交流报告。
8.通过带教一定数量规范化培训本专业工程师,以及承担教学任务等工作形成的人才培养报告等。
9.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成果。
五、正高级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及改造项目、科研课题或大型项目,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过程中运用了大量新理论、新技术或申请了专利,或所采取实施方案、技术路线有重大创新。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工作或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工作,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显著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课题或发展方向,并取得重大理论成果或重大研究成果并突破关键技术。
(三)业绩成果条件
1.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省(部)级工程项目奖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工程项目奖项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名)、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名)、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第一名);或国家级行业学(协)会工程项目奖项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七名)、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名)、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名),或省级行业学(协)会工程项目奖项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名)、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名)、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第一名),或市级行业学(协)会工程项目奖项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第一名)。
(2)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完成人,或主持或主要参加市(厅)级以上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相关课题,并完成结题报告。
(3)主持或主要参加生产运行管理达到上级要求的安全运行及经济指标优秀等级,或主持或主要参加设备大修或改进工程取得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缩短工期、延长检修周期及节能降碳的显著效果,获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
(4)主持或主要参加复杂工程项目中做出突出技术贡献或解决难点技术问题,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获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
2.任现职期间,还应取得与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高度相关并能反映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成果,符合下列5项条件中不少于2项:
(1)编制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指引、工法、导则、教材、技术手册等1项以上(排名前十名),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执行;或编制本专业的团体或企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指引、工法、导则、教材、技术手册等1项以上(排名前五名),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执行。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排名前三名)等重要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并产生效益;或取得重大科技研究成果,且获得登记。
(3)主持或主要参加撰写1篇以上解决重大、复杂工程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程技术报告,由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并得到实施。
(4)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撰写2篇以上具有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本专业相关行业研究报告、产业报告等,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在国际国内知名的行业大会进行宣读。
(5)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1部以上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相关专著(著作、译著等)、教材或工具书籍等,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四)代表性成果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时,申报人应选取1至3项标志性工作业绩,作为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提交评审(可从已提交的业绩成果中选取,无需重复提交资料):
1.完成的电力行业相关规模大、意义重大或具有创新性的项目。
2.完成的电力行业相关项目,获得行业工程项目奖项,或者获得有关单位的认可或肯定。
3.完成的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的市(厅)级以上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相关课题。
4.编制的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指引、工法、导则、教材、技术手册。
5.取得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6.撰写的工程技术报告、行业研究报告、产业报告等。
7.以主编或副主编身份参与编写的本专业相关专著、教材、工具书籍等,或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8.通过带教一定数量规范化培训本专业工程师,以及承担教学任务等工作形成的人才培养报告等。
9.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成果。
第四章 职称破格申报条件
一、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以上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1.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一等奖的完成人、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名)。
2.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3.荣获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获得者。
二、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以上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1.国家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名)。
3.荣获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的主要完成人,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名)。
4.荣获广东专利金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名)。
三、建立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取得工程师职称后,长期扎根电力事业,连续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第五章 附则
一、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
二、本标准条件的实施以及监督管理,按照我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职称评审监管,重点针对申报材料不实、论文造假、评审专家违规、中介机构牟利等问题开展抽查、督查和整治,促进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三、本标准条件自2025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与本标准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解释见附录。
附录: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1.凡冠有“以上”或“以下”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2.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3.主要完成人: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
4.完成人:指在参与项目实施各方的设计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专业技术人、监理工程师、监督员(监督组长)以及分项负责人等。
5.项目(课题):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单位)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研、技术开发或生产建设任务。其等级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等级划分的,可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
6.大型、中型、小型工程的分类,按国家颁布的现行行业资质标准规范执行。
7.工程项目奖项:除特别描述的除外,工程项目奖项包括科技成果奖、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奖(含质量评价)、工程项目咨询、造价成果奖。
8.科技成果奖:一般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的科学技术奖,或市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或工程类技术成果奖。
9.优秀设计奖(相应奖项):一般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的行业优秀设计奖。
10.优质工程奖(含质量评价):一般指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的行业优质工程奖。
11.经济效益:指通过某工作项目所产生的,可以用经济统计指标计算和表现的效益。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效益。其经济指标将随生产力发展水平作适当调整。
12.社会效益:指通过利用某个工作项目所产生的,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等的效益,以及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益。
13.关键性技术问题:指在本专业中影响项目整体、最紧要的部分或重要转折点的主要技术问题,对项目任务的完成和推进起决定性作用。
14.重大疑难问题:指大中型工程或专业技术项目中出现的难以确定、常规方法不能解决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技术问题。
15.著作、译著:指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ISBN书号(国际标准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主要编著者为前3名。
16.论文: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刊号)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ISSN刊号(国际标准刊号)的专属于申报专业的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技术研究性学术文章。
17.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代表性成果清单中工程项目奖项获奖项目的参与人员、排名要求如下表所示。(“√”表示符合参与项目程度要求的所有人,“×”表示此奖项不能作为本申报类别的代表性成果,数字为代表性成果的获奖人员最末排名要求。)
18.本标准条件所提“省(部)级”包含部级中央企业,“市(厅)级”包含厅级国有企业。
19.本标准条件所提“省级行业学(协)会”包含广州市行业学(协)会、深圳市行业学(协)会。
20.本标准条件所提“市”指地级以上市。
21.本标准条件所提“国际国内知名的行业大会”指国际标准协会、国家部委、省或全国行业协会举办的行业大会,例如国际电工委员会大会、国际大电网会议、IEA可再生能源市场报告发布会、汉诺威工业博览会、中国电力发展论坛、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年会、中国国际电力设备展览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博览会、上海国际电力电工展等。
特别注意:
1、职称评审入口:https://sl.pidiqi.com/eYRRfq(认准官方入口)
2、深圳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Nrmm6n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3、广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Nvium (广州人社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4、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eaI36v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5、除广州、深圳或是东莞外的,广东省其他地方的职称申报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6、四川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YvIJ3 (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入口:https://sl.pidiqi.com/e6jeyi(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8、浙江省职称申报系统入口:https://sl.pidiqi.com/JniIFj(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