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通知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河北省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河北省一级建造师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7月16日前完成注册,7月9日-19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河北省实行网上缴费,本次一级建造师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时30分。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三、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的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6、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还须携带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材料原件(根据报考人员个人情况选择提供),复印件各1份。
注意事项: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验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要求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