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时,需要提供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根据《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规定,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 持证者应当到原注册机构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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