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已经于12月15日在人事考试中心公布,在查询完成绩后考生更关注的莫过于合格标准。
预计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会在1月份公布,请广大考生关注中教文化造价工程师栏目,中教文化会及时会向大家传递相关资讯!以下为历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仅供参考:
一、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
科目/年份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工程计价 | 72(满分120) | 72(满分120) | 72(满分120) | 72(满分120) | 72(满分120) | 72(满分120) |
造价管理 | 60(满分100) | 60(满分100) | 60(满分100) | 60(满分100) | 60(满分100) | 60(满分100) |
案例分析 | 84(满分100) | 84(满分100) | 84(满分140) | 84(满分140) | 84(满分140) | 84(满分140) |
土建计量 | 60(满分100) | 60(满分100) | 60(满分100) | 60(满分100) | 60(满分100) | 60(满分100) |
安装计量 | 60(满分100) | 60(满分100) | 60(满分100) | 60(满分100) | 60(满分100) |
60(满分100) |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该表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申请流程: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变更、延续注册,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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