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8日住建部发布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后面简称2017版征求意见稿),将于2007年3月1日施行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后面简称2007版)进行了修订。下面小编来带大家解读这一规定
解读1:不仅仅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连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都须取得建造师证书。
解读2:不仅仅是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是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都需要由取得建造师证书的人员担任,小型项目也不例外。
解读3:这一重大变化将对建造师的需求量急剧上升。
解读1:由“3年”增至“5年”,有多项内容均有此变化,如注册证书有效期、首次注册者申请的有效期、延续注册的有效期。
解读2:取消了 “执业印章”,类似这样的印章将退出历史舞台。
解读1: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这就要求我们在项目实施中必须保证工程质量。
解读2:因为建造师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所以针对不合格或者有弄虚作假内容的文件,建造师都有权拒绝。
解读:2017 版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都明确,如有不合规操作,都将作为不良
记录计入诚信档案,此修订警示大家一定按照正规途径去注册。
解读:新版中针对较大以上质量和安全事故,即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质量和安
全事故,都是不予注册的范围,相比 2007 版新增较大事故。
2017版新增内容“第二十一条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解读:取得注册二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二级建造师全国通用也指日可待!
2017版新增内容“注册建造师证书推行电子证书”。
解读:浙江、河南已试行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这一举措应该会推广到全国。
2017版新增一章:“第四章 继续教育,同时新增“第三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规划,参加培训机构或企业自行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解读1:将继续教育作为新增一章提出,突出政府对继续教育的重视。
解读2:预测继续教育将由政府放权下去,注册建造师可以参加培训机构或企业自行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并于2017年8月25日反馈到住建部。
结语
距离2017年一建考试还有四十多天的时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建造师的含金量和需求量将大大提升,这也将激励着大家更有动力地备考一建。希望大家在此后的四十多天时间内好好努力,争取一次性通过2017一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