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的机遇
2014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421.1亿美元,合人民币8000亿元,同比增长3.8%;新签合同额1917.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2万亿元,同比增长11.7%;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继续较快增长。同时,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一些传统国家的市场不断在萎缩,“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将“走出去”的重点聚焦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集中亚洲乃至世界的资源加强亚洲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对外承包工程开创了新的市场,必将给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带来更多的机遇,具体可从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主要合作内容来看。
首先,设施联通将直接催生对外承包工程新的项目机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目标是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其中包括大量的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从《愿景和行动》来看,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和通信基础设施将是重点,相关市场机遇尤其值得关注。
其次,贸易畅通通过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及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有利于推动对外承包工程新的项目机会的落地。贸易畅通将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各领域的合作,特别是《愿景与行动》提出,沿线国家宜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双多边合作,推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和实施,将有利于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开拓市场和实施项目。2014年12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工作方案》,推行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模式改革,自2015年5月1日起,中国启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这些措施将有利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实施。
第三,资金融通将为对外承包工程提供急需的资金支持。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市场的竞争已从设计、采购、施工和工程管理的综合能力的竞争演变为企业融资能力的竞争。根据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的统计,亚洲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需求每年大约为8000亿美元,而世界银行所提供的约为300亿美元,如果没有资金支持,亚洲基础设施领域的对外承包工程市场机会无法变现。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已感受到融资渠道不通和成本高等瓶颈制约。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组建运营,将缓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使得更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落地成为可能,其他金融合作也有利于对外承包工程的融资和结算。
此外,政策沟通和民心相通作为合作重点,也有利于创造对外承包工程较好的双边和多边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促进对外承包工程的合作。
对外承包工程的风险与挑战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海外驰骋数十年,取得不少成绩,项目运作日渐成熟。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从外部环境来说,相当的市场上存在政局不稳、业主甚至政府诚信度不高、当地保护、技术壁垒阻碍等问题,给对外承包工程的开展造成困局甚至引发纠纷。例如,北京城建2014年底在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就承建的也门机场项目提起了针对也门政府的投资争议案,以维护自己在承包工程项目中的权益。从自身角度而言,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参差不齐,在一些市场上因经验和能力不足,项目实施出现较严重问题,以至影响整体的市场口碑,如波兰高速公路项目等,同时,中国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也存在不少恶性竞争的问题。
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过程中,上述问题仍然存在。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外承包工程的特殊环境,“一带一路”战略在国际上引起的关注,要求在利用“一带一路”市场机遇时需关注一些特殊的风险因素。
总体而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绝对风险水平处于相对高位。根据中国信保国别风险研究中心2013年底从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商业环境风险、法律风险四个角度对“一带一路”沿线65个重点国别的国家风险参考评级,风险等级为5~9级的国家占84%。具体而言,尤其关注以下风险与挑战。
首先,地缘政治风险。“一带一路”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连着中亚、西亚咽喉地区,是大国角力的地带,也是政治经济事故频发的地区,这将使在这些国家承包工程面临较为复杂的环境。同时,“一带一路”战略需要沿线国家的响应,一些国家必然持有谨慎、戒备的心理,可能使其政策存在具体不稳定性以及不能较好执行的问题。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在这些区域执行承包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容易被放大,对如何更好实施承包工程项目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其次,区域内文明冲突剧烈、国内矛盾突出和政局不稳的风险。“一带一路”沿线跨越东西方多个文明交汇区,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矛盾冲突,不同民族种族冲突,区域内大多数为发展中国家,处于政治转制、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时期,矛盾突出,政局不稳,国内环境较为复杂。例如,希腊政府换届后叫停比雷埃夫斯港口的私有化计划,斯里兰卡叫停科伦坡港口城项目的施工,反映出这些国家较高的政治风险。
此外,各国法律体系差异,相当国家立法不健全,执行标准不清晰。与基础设施欠发达一样,“一带一路”沿线不少国家的立法也不够健全,标准缺失,为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造成障碍,例如,往往因为法律和标准不完善或不清晰,容易以一些原则性标准来否决项目,如维护人民的利益、生态环境等。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体系特点各异,很多国家受宗教影响明显,但即使是同样宗教背景的国家,法律体系也可能差异颇大。譬如同为穆斯林国家,土耳其由于所处地理位置和早期对西方法律体系的吸收,法律体系不同于其他大多数穆斯林国家,总体上仍然是大陆法系,有较为完善的贸易法规、外国投资法规等,因而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热点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