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学习报名流程
1、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现注册人员,临近注册有效期90天内的(含到期未被注销注册人员)。以下简称(现注册人员)在辽宁建设执业信息网首页点击右边栏的继续教育在线学习按钮,选择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链接进入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系统页面。
2、现注册人员点击网上学习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人员报名页面。
3、在注册人员报名页面中输入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后点击验证身份证号码检索学员数据库。
4、学员若在培训范围内,则进入系统报名页面。若不在报名范围内,则弹出没找到学员信息提示框。若没找到学员信息,请核对学员身份证号与注册时填写的身份证号是否一致。或根据报名文件要求在面授班学习报名页面进行报名。
5、现注册学员进入系统报名页面后,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6、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学员报名按钮,提示报名成功,请登录对话框后,从新在系统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进行培训缴费。
注:1)、学员身份证号、姓名、专业、属地、单位是与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同步的数据,不允许学员更改,如有错误,请与注册中心相关负责人联系。
2)、学员照片文件要求jpg或jpe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要求100K以内,如学员照片文件过大,需自行调整大小后再上传。
3)、学员密码要求6位数字,不允许输入字母或汉字。
4)、本人联系电话要求输入学员手机号码,便于以后发布相关培训信息。
7、学员点击网上学习缴费按钮显示学员个人信息和应缴费金额,学员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立即缴费按钮进入系统缴费页面。
8、学员缴费成功后,即可登录继续教育系统点击网上学习链接开始学习。
9、在学习页面中,显示学员所需要学习的专业和完成进度,学员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专业学习。在学习过程中,每个学时45分钟,系统每15分钟弹出累积学时按钮,学员点击累积学时按钮可以继续学习。如果学员没在电脑旁学习、没有点击累积学习按钮,超过时限后系统将自动退出。
注:学时学满后,学员可根据个人需要继续学习,但系统不再进行计时。学员将必修课及选修课都学满学时后即可点击预约考试按钮进行考试预约。
10、学员网上学习完成并预约考试成功后,等待各地市管理员分配班级。地市管理员班级分配完成后,以网站公告形式公布(在中心网站或地市网站公布),学员查询到考试通知后可登陆教育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缺考、违纪的学员本次考试视为不合格,需从新登录继续教育系统进行预约补考。补考不通过需以书面形式向注册中心申请从新学习和考试。
11、考试合格后即可登录继续教育系统打印合格证书。
二、面授班学员面授班级培训流程说明
1、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未注册人员,距资格证书签发日期逾期三年申请初始注册的;或因注销注册后需申请重新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且未参加过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组织过的继续教育或原继续教育已超过3年的二级建造师(以下简称未注册人员)。可参加面授班继续教育。
2、未注册人员进入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系统首页,点击面授班学习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3、在报名页面填写个人相关基本信息。
注:1)、学员身份证号、姓名、专业、属地、单位是与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同步的数据,不允许学员更改,如有错误,请与注册中心相关负责人联系。
2)、学员照片文件要求jpg或jpe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要求100K以内,如学员照片文件过大,需自行调整大小后再上传。
3)、学员密码要求6位数字,不允许输入字母或汉字。
4)、本人联系电话要求输入学员手机号码,便于以后发布相关培训信息。
4、面授班学员报名成功后,从新登录教育系统,点击预约面授班学习链接,核对信息无误后进行预约。
5、面授预约成功后,由中心管理员按照预约情况分配班级,并在辽宁执业信息网上发布面授班课程通知。学员看到通知后,登录继续教育系统打印面授班报名表,按照报名表中班级的开班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
6、面授课程结束后,面授班学员登录继续教育系统进行网上学习。网上学习结束后进行预约考试。
7、学员网上学习完成并预约考试成功后,等待各地市管理员分配班级。地市管理员班级分配完成后,以网站公告形式公布(在中心网站或地市网站公布),学员查询到考试通知后可登陆教育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缺考、违纪的学员本次考试视为不合格,需从新登录继续教育系统进行预约补考。补考不通过需以书面形式向注册中心申请从新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