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凳是平面构件中上层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用于基础底板和现浇板上下钢筋网片之间。现浇平面构件中用于固定上层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称为“马凳”,马凳筋作为板的措施钢筋是必不可少的,从技术和经济角度来说有时也是举足轻重的。马凳,它的形状像凳子故俗称马凳,也称撑筋、撑马或铁马。
一、结构设计中的马凳
有些工程图纸结构说明会涉及板内马凳的相关文字说明。很多工程的施工图和结构说明是没有的。如有某工程,其关于马凳的说明是有严重问题的,一是说明只规定了140板厚以上的马凳筋规格与间距及布置方式(梅花),130板厚及以下如何固定板面筋没说明,而130板厚及以下也是需要固定面筋;二是板厚范围太大,从140到400,400板厚马凳筋用8根本没用,至少要用到直径14的钢筋。可见部分设计师并对施工工艺完全陌生,但即使不熟悉施工工;三是马凳的形状尺寸没有给出详图。这样的设计当然引起争议和混乱。
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马凳
马凳钢筋一般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详细方案和说明,标明其规格、长度和间距。然而有些施工组织设计语焉不详,不明确其规格、长度和间距或者设置不合理,在竣工结算时就容易产生分歧和纠纷。
有的施工设计在马凳上大做文章,笔者曾遇到某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20mm板厚,马凳筋直径采用Φ25,”这也太离谱,有工程现场经验的人一看就知道是不可能的,一是没有必要,二是也没办法加工,三是更不可能这样施工,这无非是施工组织设计挖的坑,埋的雷。
但有些造价人员居然也算给对方,理由是有计算依据,但没去辨别这个依据的真,也没有判断它的总体合理性,更不会去考据它是否是这样施工的。
120mm板厚的马凳筋直径采用Φ25绝不是疏忽和笔误,可以肯定是有意为之,业主和监理不大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马凳设置细细研究或者认为马凳所用钢筋直径大就是更牢固,就签字盖章,从而埋下隐患。
笔者碰到的,施工组织设计马凳筋仍按正常与合理的做法,但结算时把施工组织设计马凳筋篡改掉,替换进去,再重新装订,在对量时拿出来作为计算依据,要求马凳按此计算。造价咨询人员或成本人员不能因为对方有“依据”就算给他,首先要甄别证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其次是判断它的合理性。这种情况下,造价咨询人员可以向业主和监理求证。即使施工组织设计上马凳就是这样设计的,其仍然有质疑的权力,可以要求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施工资料,如马凳下料单、施工图片或音像资料。可以肯定,施工单位拿不出这些事实证据,因为本来就不是这样施工的。只有事实证据能佐证的,有完整的证据链,纸质证据才有可信度。
笔者曾遇到一些同行吹嘘说为施工单位多算了多少钢筋创造了多少效益,我问用什么办法,对方也坦率,说是马凳,规格可以放大,间距可以缩小,尺寸可以加大。工程钢筋总量不过几千吨,马凳筋可以算到几百吨,太夸张了,但确有此事。我说这不是本事,瞎猫逮到死老鼠,造价咨询人员要么不懂,要么不负责任,要么就是利益输送。这些所谓的计算依据,往往是经不起任何推敲。
马凳钢筋计算之所以成为争议焦点是因为无据可依,或者提供的计算依据不详细不明确或不具可操作性,从而给某些人高估冒算和获取不当利益提供可乘之机。
三、国标清单与各地定额对马凳计算的规定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中规定了“支撑钢筋”(铁马)的计算规则是“按钢筋长度乘以理论质量计算”、“如果设计未明确…,结算时按现场签证数量计算”。
有些地方定额对马凳筋的计算有明确规定,那么按定额规则计算,但这个计算结果只能用于预算和结算不能用于施工下料,因为它仅仅是个重量,而不是从它本身的功能和受力特征来计算。
如浙江定额规定:设计无规定时,马凳的材料应比底板钢筋降低一个规格,长度按底板厚2倍加0.2米计算,每平方米1个,计算钢筋总量。
山西省的定额规定按照1根/m2计算,直径按照Φ12计算。很显然它们并不适用于施工。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p21页第7.2.1.2规定如下:当板面受力钢筋和分布钢筋的直径均不小于10mm时,可采用马登作支架。马登在纵横两个方向的间距均不大于800mm,并与受支承的钢筋绑扎牢固。当板厚h≤200mm时,马登可用Φ10钢筋制作;当200mm<h≤300时,马登应用Φ12钢筋制作;当h>300mm时,制作马登的钢筋应适当加大。此规定与施工实际基本吻合,但未明确板钢筋直径小于10mm时采用什么固定措施,而板钢筋直径小于10mm太普遍了。
四、马凳设置一般性规定(马凳筋的规格、长度、根数等)
马凳制作虽无国家标准,但根据积累的钢筋施工经验,一般也有个大致的尺度范围,通常马凳的规格比板受力筋小一个级别,如板筋直径Φ12可用直径为Φ10的钢筋做马凳,当然也可与板筋相同,如板筋直径为Φ8,则马凳直径一般选为Φ8,若小一个等级用Φ6则太小。纵向和横向的间距一般为1米。不过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如果是双层双向的板筋为Φ8,钢筋刚度较低,需要缩小马凳之间的距离,如间距为@800*800,如果是双层双向的板筋为Φ6马凳间距则为@500*500。有的板钢筋规格较大,如直径Φ14,那么马凳间距可适当放大。总之,马凳设置的原则是固定上层钢筋网,能承受各种施工活动荷载,确保上层钢筋的保护层在规范规定的范围内。板厚很小时可不配置马凳,如小于100mm的板马凳的高度小于50mm,无法加工,可以用短钢筋头或其它材料代替。总而言之,马凳的设置要符合够用适度的原则,既能满足要求又要节约资源。
当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资料都没有马凳计算的依据,我们是按常规计取,按中性客观原则,既不让业主利益受损,也能保护施工单位利益。有时业主反而质疑我们的计算有没有依据,我说依据是没有的,实际是存在的,否则,板上层钢筋如何固定呢?若说依据,以我的拙作《钢筋翻样方法与实例》(作者茅洪斌)中对马凳规定为准。
当板厚≤140mm,板受力筋和分布筋≤10,时马凳筋直径可采用Φ8;当140mm<h≤200MM,板受力筋≤12时,马凳筋直径可采用Φ10;当200mm<h≤300mm时,马凳直径可采用Φ12;当300mm<h≤500mm时,马凳直径可采用Φ14;当500mm<h≤700mm时,马凳直径可采用Φ16;厚度大于800mm最好采用钢筋支架或角钢支架。
马凳高度=板厚-2*保护层-Σ(上部板筋与板最下排钢筋直径之和)。
上平直段为板筋间距+50 mm,下部有两个水平段,一个水平段的长度与上面水平相同,另一个水平段只需100 mm即可,这样可以形成三个支点,三点是最平衡的。这样,既不浪费也能稳定。马凳筋不能接触模板,防止马凳筋返锈。可按面积计算根数,马凳筋个数=板面积/马凳筋横向间距*纵向间距,如果板筋设计成底筋加支座负筋的形式,且没有温度筋时那么马凳个数必须扣除板上部中空部分。梁可以起到马凳筋作用,所以马凳个数须扣梁。电梯井、楼梯间和板洞部位无需布置马凳,不应计算,楼梯马凳另行计算。
五、筏板基础中其他措施钢筋——支架
大型筏板基础中措施钢筋不一定采用马凳钢筋,有时采用钢支架形式,支架必须经过受力计算才能确定它的规格和间距,才能确保支架的稳定性和承载力。在确定支架的荷载时除计算上部钢筋荷载外考虑各种施工荷载。支架立柱间距一般为1500mm,在立柱上只需设置一个方向的通长角铁,这个方向应该是与上部钢筋最下一皮钢筋垂直,间距一般为2000米。除此之外还要用斜撑焊接。支架的设计应该要有计算式,经过审批才能施工,不能只凭经验,支架规格、间距过小造成浪费,支架规格、间距过大可能造成基础钢筋整体塌陷严重后果。所以支架设计不能掉以轻心。角钢支架不是马凳,所用材料不同,用量不同,单价也不同,但有时简化起见,结算时可用马凳计取实际施工的支架,但最好是支架另外计取。
六、马凳须办理现场资料
建筑工程一般都对马凳筋有专门的施工组织设计,是马凳要有一定的刚度,能承受施工人员的踩踏,避免板上部钢筋扭曲和下陷。为了避免以后结算争议和扯皮,对马凳要办理必要的手续和签证,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制作情况以工程联系单的方式提出,报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根据确认的尺寸计算。不要嫌麻烦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有时因提供不了依据,造价咨询或业主成本人员可以不算给你。
七、马凳是措施用钢筋而不是施工措施费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规定: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预制构件的吊钩等就并入钢筋工程量内。为什么看上去是措施用的钢筋算在实体项目中呢,很简单,因为它永久性隐蔽在混凝土内,构成工程实体的一部分。所以马凳虽然是措施性钢筋但应归入实体项目而不能归入施工措施项目。招标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把马凳钢筋量合并在钢筋工程量并在项目特征、工作内容中描述清楚。投标人在复核工程量清单时需要计算马凳工程量,考虑在综合单价内,勿放在施工措施费中。马凳钢筋按实计算归入钢筋总量中参与钢筋调整,一些施工单位把马凳套成预埋铁件也是错误的。
马凳筋应在基础或板的下层网片绑扎完成后放置,固定在下层钢筋上,马凳下部平直段位于板或基础下块垒钢筋网片的下排钢筋之上,与下层网片下排钢筋垂直相交。马凳绑扎固定后,布置和绑扎与马凳上平直部分垂直相交基础或板上部钢筋的下排钢筋,然而布置和绑扎基础或板上部钢筋的上排钢筋。马凳方向要一致,马凳排列可按矩形陈列也可梅花放置,一般是矩形陈列。马凳若采用梅花布置,其用量为双向布置的一倍,别忽视文字细微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