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中教文化在线留言原站切换网站地图您好!欢迎来到中教文化品牌官网!

中教文化

十大校区 21年专注建筑类培训一线师资教育培训,确保考生高通过率

当前位置首页 » 中教文化新闻中心 » 报考指南 » 造价工程师报考指南 » 【建设部】2018年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公示

【建设部】2018年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公示

返回列表 来源:中教文化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建设部】2018年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公示扫一扫!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3-09 11:18:00【

QQ截图20180309112211

第一批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赵濂清等1181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郭力等127人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23日。

如对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接收、确认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对于多个证书注册在不同单位的人员,如未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说明,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名单中有问题的人员(包括违法违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不予注册的情况)向我中心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第二批:


经审核,秦中平等1326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王顺义等140人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6日。

如对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接收、确认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对于多个证书注册在不同单位的人员,如未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说明,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名单中有问题的人员(包括违法违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不予注册的情况)向我中心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第三批:


经审核,沈慧等1852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张凤军等222人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6日。

如对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接收、确认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对于多个证书注册在不同单位的人员,如未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说明,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名单中有问题的人员(包括违法违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不予注册的情况)向我中心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第四批:



经审核,李晓东等1196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周书才等133人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4日。

如对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接收、确认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对于多个证书注册在不同单位的人员,如未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说明,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名单中有问题的人员(包括违法违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不予注册的情况)向我中心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三层316室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313292,68362887

联系传真:010-68357559

附件: 1.李晓东等1196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周书才等133名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W020180302040143W020180302040154

QQ截图20180309112507






推荐阅读

    【本文分享】:

    【责任编辑】:中教文化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