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备考已经进入紧张状态,很多考生也已经拿到了新版二级建造师教材,了解熟悉课本的核心知识点可以帮助广大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少走弯路,下面是中教文化整理关于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核心知识点,希望能帮到大家!
建筑的组成:建筑物由结构体系、围护体系和设备体系组成。
一、结构体系
1.承受竖向荷载和侧向荷载,并将这些荷载安全地传至地基;
2.上部结构——基础以上部分的建筑结构,包括墙、柱、梁、屋顶等;
3.地下结构——建筑物的基础结构。
二、围护体系
1.由屋面、外墙、门、窗等组成;
2.屋面、外墙围护出的内部空间,能够遮蔽外界恶劣气候的侵袭,同时也起到隔声的作用,从而保证使用人群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3.门是连接内外的通道,窗户可以透光、通气和开放视野,内墙将建筑物内部划分为不同的单元。
三、设备体系:通常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和供热通风系统。
1.供电系统——(1)强电系统:供电、照明等;(2)弱电系统:通信、信息、探测、报警等。
2.给排水系统——(1)给水系统提供饮用水和生活用水;(2)排水系统排走建筑物内的污水。
3.供热通风系统——为建筑物内的使用人群提供舒适的环境。
民用建筑的构造:建筑物由结构体系、围护体系和设备体系组成
一、建筑高度的确定
1.高度控制区: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2.非控高区:平屋顶——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局部突出屋面的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不计入建筑高度
二、不允许突出道路和用地红线的建筑突出物
1.在人行道路面上空:
(1)2.50m以上允许突出的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
(2)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减1m,并不应大于3m;
(3)3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2m;
(4)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深度不宜大于3m。
2.在无人行道的道路路面上空,4m以上允许突出空调机位、窗罩,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
三、其他构造要求
1.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净高不应小于2m。
2.架空层及避难层的净高不应低于2m。
3.严禁将幼儿、老年人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4.居住建筑中的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内。
5.建筑物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
6.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7.台阶与坡道设置应符合:
(1)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0m,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
(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栏杆当采用垂直杆件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3)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
8.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9.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
10.门窗与墙体应连接牢固,且满足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的要求,对不同材料的门窗选择相应的密封材料。
建筑抗震构造要求
一、结构抗震相关知识
1.抗震设防的基本目标——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2.建筑抗震设防分类——甲、乙、丙、丁。
二、震害规律
1.框架结构震害的严重部位多发生在框架梁柱节点和填充墙处;
2.一般是柱的震害重于梁,柱顶的震害重于柱底,角柱的震害重于内柱,短柱的震害重于一般柱。
三、多层砖砌体房屋的构造柱构造要求
1.构造柱最小截面可采用180mm×240mm(墙厚190mm时为180mm×190mm)。
2.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应适当加密;6、7度时超过六层、8度时超过五层和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房屋四角的构造柱应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
3.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水平钢筋和Φ4分布短筋平面内点焊组成的拉结网片或Φ4点焊钢筋网片,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m。6、7度时底部1/3楼层,8度时底部1/2楼层,9度时全部楼层,上述拉结钢筋网片应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
4.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在圈梁纵筋内侧穿过,保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
5.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
6.横墙内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两倍层高;下部1/3楼层的构造柱间距适当减小;当外纵墙开间大于3.9m时,应另设加强措施。内纵墙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4.2m。
四、多层砖砌体房屋现浇混凝土圈梁的构造要求
1.圈梁应闭合,遇有洞口圈梁应上下搭接。圈梁宜与预制板设在同一标高处或紧靠板底。
2.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20mm。
3.按规范要求增设的基础圈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80mm,配筋不应少于4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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