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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二级建造师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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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发布日期:2017-11-05 08:38:00【

以下是2017年已公布二级建造师合格标准的省市汇总:


地区 年份 施工管理 法规及相关知识 专业工程
上海 2017 67分 55分 公路、机电55分
水利水电、市政、建筑、矿业、机电60分
安徽 2017 72分 60分 水利、建筑72、机电70
公路、矿业、市政65
广东 2017 72分 60分 均72分
山西 2017 72分 60分 均72分
陕西 2017 56分 48分 建筑58分,公路48分,水利57分
市政54分,矿业50分,机电45分
河北 2017 62分 50分 均62分
西藏 2017 55分 50分 市政/建筑50分
公路/矿业/机电40分
水利水电55分
福建 2017 72分 60分 均72分
四川 2017 55分 46分 均45分
湖北 2017 66分 55分 均60分
江苏 2017 65分 55分

市政/机电50分

其余55分

重庆 2017 72分 60分 建筑70,公路66,水利72,市政55,机电65
湖南 2017 72分 60分 均60分
浙江 2017 65分 55分 均60分
山东 2017 67分 55分 建筑62分,公路、市政、机电57分,水利水电、矿业67分
河南 2017 60分 50分 均60分
甘肃 2017 57分 45分 均57分
辽宁 2017 50分 45分 均50分


1.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档案号

2.二级建造师增考档案号

各市考生的考后复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上线人员名单(附件2),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执行。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即报考级别为"考3科")、免考部分科目(即报考级别为"考2科"或"考1科")和相应专业考试(即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3个类别。

(一)考3科(考全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附件1)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考2科或考1科)

1.考2科(免一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免二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考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执行(附件2)。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4),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统计表、不合格人员统计报表、逾期未交表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1.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2.2016年二级建造师专业考后复核人员名单(省直)、

2016年二级建造师(增考)专业考后复核人员名

单(省直)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代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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