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的。
(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承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业务,承担与资质证书许可范围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业务。承担设计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本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业务。
(二)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1、甲级
承担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
承担本行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3、丙级
承担本行业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业务。
(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1、甲级
承担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
承担本专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3、丙级
承担本专业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业务。
4、丁级(限建筑工程设计)
4-1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1)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下。
(2)建筑高度12米及以下。
4-2一般住宅工程
(1)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下。
(2)建筑层数4层及以下的砖混结构。
4-3厂房和仓库
(1)跨度不超过12米,单梁式吊车吨位不超过5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
(2)跨度不超过7.5米,楼盖无动荷载的二层厂房和仓库。
4-4构筑物
(1)套用标准通用图高度不超过20米的烟囱。
(2)容量小于50立方米的水塔。
(3)容量小于300立方米的水池。
(4)直径小于6米的料仓。
(四)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承担规定的专项工程的设计业务,具体规定见有关专项资质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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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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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建筑 |
单体建筑面积 |
8万平方米以上 |
2万平方米以上至8万平方米 |
5千平方米以上至2万平方米 |
5千平方米及以下 |
立项投资 |
2亿元以上 |
4千万元以上至2亿元 |
1千万元以上至4千万元 |
1千万元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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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
100米以上 |
50米以上至100米 |
24米以上至50米 |
24米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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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宿舍 |
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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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层以上 |
12层以上至20层 |
12层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数限值要求) |
居位区、工厂生活区 |
总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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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平方米以上 |
10万平方米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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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工程 |
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 |
5万平方米以上 |
1万平方米以上至5万平方米 |
1万平方米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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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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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及以上 |
五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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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共建筑 |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要求 |
抗震设防区特殊超限高层建筑 |
抗震设防区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的一般超限高层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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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复杂、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 |
技术特别复杂 |
技术比较复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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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 |
国家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作项目 |
省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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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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