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住建部公告第23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请根据住建部公告2021年第23批一级建造师名单,初始注册(包括重新注册)证书由聘用企业携带一寸免冠照片及领取单,按照各市疫情防控要求到市建设主管部门领取。
增项注册由企业填写打印“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单”,领取人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原注册证书及领取单,到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
请领取人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措施,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1年7月1日
2.2021年住建部公告第23批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docx